MOIO10591-討論事項-第3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關西都市計畫(配合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591
案件id
MOI新竹(配合202471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11月29日第337次會議及113年2月27日第339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113年4月19日府產城字第1130016397號及113年5月14日府產城字第1130356357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變更綜理表編號1,因變更範圍現況為竹28-1線道路,基於徵收目的相符之考量,故請縣政府與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確認聯通管路及道路使用範圍,並配合將新計畫調整為水利事業用地兼供道路使用,以符實際。
- 二、變更綜理表編號2,基於徵收目的相符之考量,新計畫請調整為水利事業用地兼供河川使用,以符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13號解釋、本部89年1月27日台89內營字第89822498號函及都市計畫法第52條規定。
- 三、計畫書請補充本次檢討分區變更原則,並配合上開意見修正變更理由。
- 四、本案涉及農業區變更,請檢具農業主管機關就本案農地變更影響之書面意見,納入計畫書附件供參。
- 五、本案如經本會審決通過後,變更內容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應再提會討論。
- 六、計畫書封面及書、圖內容,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