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591-討論事項-第5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南鯤鯓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591
案件id
MOI通檢特定區202471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11年12月6日第1024次會議及112年12月12日第1047次會議審議通過,其中涉及再公開展覽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再人1-1、再逾人1-1及再逾人2-1部分審決略以:「除陳情人之私有土地建議變更為住宅區部分,請市政府依應負擔不低於30%公共設施用地之回饋比例,於一個月內協調陳情人之意願及具體變更內容與回饋方案後,再提會討論,否則照市府研析意見未便採納;其餘公有土地部分則未便採納。」在案。
- 二、案經臺南市政府依本會前開決議於113年1月4日與陳情人協調變更方案及回饋內容,並經該府113年4月10日府都規字第1130511620號函送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處理情形等補充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參採臺南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除涉及回饋30%公共設施用地部分,同意改以代金方式及依「臺南市都市計畫區土地變更負擔公共設施審議原則」計算抵繳之,並請市政府加強本案無法捐贈土地之特殊性及符合上開原則之理由,及與陳情人協議後續開發應維持基地既有通行之功能外,其餘退請市政府併同本會111年12月6日第1024次會議及112年12月12日第1047次會議決議文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