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601-討論事項-第1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供新北市五股區及八里區公立動物之家相關設施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601
案件id
MOI內政特定區2024730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本部配合新北市五股區及八里區公立動物之家相關設施使用之需要,由於動保觀念及政策變化,依照新北市政府推動之新北市動物保護網-毛寶貝住民圈方位幸福計畫,改善境內8處動物之家收容環境,本案分別為其中2處五股區及八里區,土地均為公有,基地面積共計0.78公頃,經本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113年5月24日城規字第1130000378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報請核定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113年3月23日起至113年4月21日止,於新北市政府、新北市五股區公所及新北市八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並於113年4月12日上午10時於假新北市五股區公所7樓會議室、同日下午假新北市八里區公所行政大樓2樓災害應變中心舉辦說明會,且於113年3月23日至113年3月25日刊登聯合報公告完竣。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規劃單位(本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案都市計畫之變更歷程及加強說明現況基本調查分析,包括動物之家之廳舍建物等歷史背景、變更位置之區位選址評估、用地需求分析、土地使用配置概要(出入口配置)、基地內外交通進出動線、停車空間規劃、噪音、廢污水處理設施及動物遺體處理等,詳加論述變更為機關用地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以利查考。
- 二、本案位處山區且變更後將規劃動物收容空間、動保處辦公廳舍及教育服務空間,故請著重補充防救災規劃,詳為調查各種災害的發生歷史、特性及災害潛勢的情形,妥為規劃防災避難場所、消防救災路線等相關因應對策及配套措施,適時輔以示意圖說明,並於計畫書敘明,以資妥適。
- 三、有關本案收容情況已近於飽和,請詳加論述變更後建物後續之更新計畫並於計畫書相關章節敘明,以資完備。
- 四、計畫書、圖內容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修正,請標繪比例尺及指北針,並將部分解析不佳、模糊不清之示意圖予以更換;另外,依據「農業委員會」自112年8月1日起更名為「農業部」,相關文字內容妥為修正,以符實際。
- 五、計畫書內各項統計資料更新至最新年度;計畫書p54有關變更前後面積對照表公共設施用地之介壽運動公園已無此用地,予以配合修正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