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671-討論事項-第6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原臺南縣市都市計畫邊界調整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671
案件id
MOI通檢界調整20241119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11月6日第94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10年6月3日府都綜字第1100563703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4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張委員梅英(召集人)、徐前委員中強、簡委員伃貞、邵委員珮君、王委員成機組成專案小組,於110年9月15日及111年11月16日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並經臺南市政府113年8月21日府都綜字第1131116219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參採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本案除變更內容核定編號5案因變更面積誤繕,同意照市府所提修正內容(詳附表一)通過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及臺南市政府113年8月21日府都綜字第1131116219號函送修正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附件
- 附表一:變更內容核定編號5案提會修正明細表編號變更位置變更面積變更理由備註原計畫新計畫5臺南市主要計畫與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範圍交界處河川區(5.54)計畫範圍外土地(6.13)依原縣市邊界地籍成果界線及本案檢討原則,河川區與低密度住宅區及部分土地非屬計畫範圍,故劃出本計畫範圍外。(檢討變更原則一-(一)、一-(二))1.由本計畫河川區(5.27公頃)劃出至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變更變更編號2案農業區(5.27公頃)。
2.其餘為與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變更重疊之農業區(0.27公頃)。
「4-11-40M」道路用地(0.32)由本計畫道路用地(0.32公頃)劃出至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變更變更編號2案道路用地(0.32公頃)。
「公道17(附)」公園道用地(0.00)與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變更重疊之道路用地(23平方公尺)。
「墓7(附)」公墓用地(0.27)1.由本計畫公墓用地(10平方公尺)劃出至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變更變更編號5案農業區(10平方公尺)。
2.其餘為與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變更重疊之墓地(0.27公頃)。
「瓦(專)2(附)」瓦斯事業特定專用區(0.00)與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變更重疊之瓦斯事業特定專用區(6平方公尺)。
高速公路用地(0.00)1.由本計畫高速公路用地(30平方公尺)劃出至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變更變更編號5案高速公路用地(30平方公尺)。
2.其餘為與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變更重疊之高速公路用地(10平方公尺)。
低密度住宅區(0.00)由本計畫低密度住宅區(10平方公尺)劃出至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變更編號5案停車場用地(10平方公尺)。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彙整110年9月15日及111年11月16日2次會議)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市府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及修正計畫書(修正部分請加劃底線)、圖後,提請委員會審議。
- 附表一:配合陳情意見修正臺南市主計變4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變更位置變更內容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4臺南市主要計畫與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範圍交界處計畫範圍外土地(15.84)河川區(14.72)道路用地(0.14)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0.01)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0.60)公墓用地(0.05)瓦斯事業特定專用區(0.09)高速公路用地(0.11)低密度住宅區(0.08)電路鐵塔用地(0.04)附圖一、變4案提會修正變更內容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