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681-討論事項-第1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配合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路線)(部分工業區為捷運開發區(附)及部分住宅區、工業區、保護區、道路用地、排水溝用地及人行步道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主要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681
案件id
MOI新北分工業2024123
概要說明
- 說明:
1.依據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9年6月12日北市捷土字第10930134231號函。
2.查該次會議當日,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對於居民已一再陳情及說明捷運彎進公園對鄉里及校園所產生之危害,及對於居民質疑為何非必需彎進公園,及提出照原計劃走直線的等等可行之方法,該局均置同逕10。未便採納。
理由:
1.關於109年5月28日於土城區公所辦理LG11站設站說明會,主要係依據歷次說明會將居民關心之議題,經彙整綜合提出相關評估簡報說明,惟部分民眾對於金城公園設站仍有不同意見,致影響與會民眾無法聽取完整說明內容。貴協會來函表達對於當日會議紀錄不予承認一節,敬表尊重意見表達,但當日舉行說明會是事實,會後以會議紀錄將相評估方案內容提供民眾了解並回應當日與會民眾意見,以祈增進彼此意見之溝通,同時提供予各相關出席單位及關心本案之民意代表知悉。
2.萬大線第二期工程LG11站因受到地下土城線車站影響而將路線微調,並將車站設置於金城公園,萬大線可由新北市新莊區經由樹林區、土城區,進入臺北市的萬華區、中正區,前可與目前營運通車的中正紀念堂站銜接轉乘,中間可在土併如綜合意見三,其餘照新北市政府研析意通過。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本會決議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專案小組意見若罔聞,其開會程序全由其自導自演,其說詞更強詞奪理,對於其原設計之方案自行推翻,其目的僅在完成其說明程序已昭然若揭,且究竟是否另有不可測之目的,已令居民在在啟疑。
3.該場會議因捷運局上述心態,以致該局與居民會議雙方當場爭吵不歡而散居民除少數有心人士或不明狀況者外,自始至終未曾簽到也拒絕簽到,且不承認及同意該會議紀錄內容。
4.謹此聲明副本並函知相關單位人員,以正視聽如上。
城與捷運板南線土城站銜接站內轉乘,並可在迴龍與新莊蘆洲線的迴龍站及桃園棕線站內轉乘,此為一條可打通臺北市及新北市的一條重要路線。而民眾所爭議的土城站設置於金城公園的問題,最重要的是此種規劃可確保能與營運中的板南線土城站站內轉乘,對於其效益及方便性有加乘作用,而民眾關心的公園使用問題,因原規劃車站雖然在金城路上,但出入口仍需使用金城公園,其使用面積約1,129平方公尺,且受限於地下有營運中之板南線土城站結構體,無法以單柱型式佈設而需使用門架型式,因基礎與地下結構衝突無法設置或將影響營運中車站的使用,在執行上確實有困難,且將與其他現有建物衝突或阻擋其動線,而在路線微調進入公園設站後,車站使用單柱設立,捷運設施以高架型式設置,使用公園面積僅約434平方公尺(原前述的38%),完工後對公園的影響已經降低到最小。另民眾有建議車站移到土城區公所方案,除了高架橋墩仍將與地下化的土城線結構相衝突外,尚需拆除部分土城區公所、土城國小建物及出入口需使用私地,而不可行。另建議使用消防局土地案,亦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本會決議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專案小組意見因消防隊乃重要設施,原設施未興建前不宜將之拆除,且造成LG11站無法與土城站站內轉乘,而主結構仍需設在金城路上面,且與地下土城站結構衝突,因此亦不可行。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及新北市政府113年7月23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131409972號函送修正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新北市政府113年9月27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1318520231號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土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案」,故請配合修正本案計畫書。
- 二、考量LG11站涉及民眾陳情意見眾多,請新北市政府及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詳予補充LG11站開發構想、工程方案調整歷程與理由、工程技術層面之必要性、合理性及回應陳情民眾意見之相關配套處理措施,納入計畫書適當章節。
- 三、為避免嚴重衝擊公五用地之使用,請詳予補充LG11站捷運架空軌道段、墩柱及出入口A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申請多目標使用之面積、位置及對當地環境與開放空間之影響及相關配套措施,納入計畫書敘明。
- 四、有關本案都市防災計畫部分,請參照相關環境地質資料,妥為敘明本計畫區災害歷史、影響、特性、災害潛勢情形及分佈地區(含淹水潛勢範圍、地震災害敏感區、土壤液化區及斷層帶)等內容,並針對捷運設施可能發生之災害,補充場站防災避難場所、設施、消防救災路線、火災延燒防止地帶及針對地方特性、地區生活圈人口密度、發展現況等分布情形,建立災害標示、維生設施及警消系統等事項,以資完妥。
- 五、本案變更保護區為捷運系統用地,請詳予補充土地使用現況情形;另實施進度與經費、相關計畫及作業要點等規定,請核實載列並更新至最新資訊,以資明確。
- 六、本會專案小組後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採納新北市政府及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列席代表說明,詳附表本會決議欄。
附件
- 附表:本會專案小組會後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位置陳情理由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逕25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LG11站1.本次會議資料,經居民一再詢問,始於會前一日上網公開,建議未來至少在一周前公布會議資料,以利公民參與。
2.捷運萬大線土城站(LG11站)先前因「未辦理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未就變更部分重辦環評」等爭議,經居民及環團提出環評公民訴訟及撤銷環差訴訟,目前訴訟仍在進行中,希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理都市計畫時要嚴格把關。
3.捷運軌道截直取彎,列車改由地下加速駛往高架橋且軌道需在短距離內連續彎曲的事故風險。應詳加考量: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副教授單信瑜於相關環評訴訟中,曾出具「截直取彎會增加事故風險」說明書面意見指出:「…「捨直就彎」會提高事故風險…在「不正常行駛」,亦即列車因某些原因故障,無法煞車、煞車效能受限、無法停止持續加速等狀況下,以超過設計標準的速度行駛時,在彎道和直線路段的風險是否有差異?以及在緊急煞車的狀況下,在直線和彎道的風險是否有差異?亦即在直線路段和彎道路段緊急煞車(短距離內減速)發生脫軌的風險是否有差異?這些風險的特性為發生機率低但後果極嚴重,低機率不代表風險低,因為風險是機率與後果二者綜合而得的期望值,也就是發生機率和後果相乘而得的期望值。2005年4月25日發生的日未便採納。
理由:
1.陳情意見第1點:
有關內政部營建署召開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會議紀錄,惠請於內政部「國土空間及利用審議資訊專區」(https://lud.cpami.gov.tw/)下載。
2.陳情意見第2點:
本計畫已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提送「萬大─中和─樹林地區捷運系統環境影響說明書」,並於97年7月2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通過,其中第一期路線調整變更部分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並於103年7月30日行政院環保署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目前第二期路線業已完成基本設計、細部設計,與核定之環境影響說明書不同之部分,已依規定完成第3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於109年5月21日提送交通部轉行政院環保署審查,經行政院環保署111年5月25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420次會議審查通過。
3.陳情意見第三點:
(1)依捷運相關設計規範,車站月台及前、後銜接段軌道均應為水平,不會有急煞車的情形,且進出站速度均會降低(LG11站為20公里/小時),在此情境下不致於會有出軌問題。
(2)為提高捷運系統整體安全,本計畫高架橋於軌道兩側皆有設置出軌防護緣石。
照市府研析意見。
編號陳情人及位置陳情理由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本的JR西日本福知山線出軌事故因駕駛員超速的失誤或2018年10月21日因列車故障且駕駛員超速造成的台鐵普悠瑪號事故,事故發生點都發生在彎道。這兩次的事故,列車超速狀態在直線路段没有發生事故,但在進入彎道時發生脫軌。另一方面,列車在彎道路段緊急煞車的脫軌風險亦較直線路段緊急煞車的風險高。因列車本身承受的不僅是緊急煞車的負加速度,還包括在彎道時離心力造成的加速度,二者的合力將造成列車受力狀態與正常過彎不同,額外的加速度恐造成列車脫軌風險提高,亦即脫軌機率提高且後果亦更加嚴重。緊急煞車的狀況,包括列車偵測到軌道中的異物或因不明原因造成行控中心停止列車行駛,也包括行控中心接收到地震速報,由駕駛操縱(或無人駕駛列車由行控中心遠端控制)緊急煞車停止列車行駛。此外,類似台中捷運軌道上因鄰近之工地塔式吊車吊臂意外掉落侵入,工作人員緊急停止列車或列車撞擊等短距離內減速的狀況,在彎道路段時發生的風險亦較於直線路段發生時高。同理,若列車進站是彎道路段,則一般狀態下正常減速,與直線進站相較風險並無明顯差異。但若遭遇如目前各城市捷運均曾發生過的乘客在捷運站因意外或故意(輕生)掉落軌道,且若站務人員或駕駛員發現而緊急煞車(亦即較正常狀況更為劇烈的減速),則其面臨意外風險亦較直線進(3)萬大線具備行車監控系統,於轉彎段列車將自動降速,且依自動列車保護系統(ATP)功能,列車一旦超速即自動緊急剎車,不會有影響行車安全的狀況發生。
4.陳情意見第四點:
(1)LG11站出入口B與板南線土城站有連通,並設有電扶梯及無障礙電梯,提供土城地區民眾更便利、更友善之轉乘設施。
(2)LG11站由原規劃直行案改為轉入金城公園之原因,主要為道路下方已有板南線土城站結構體,剩餘空間不足以設置高架橋基礎;而民眾所提墩柱設置於人行道上方案,會與捷運土城站1、2號出入口、通風井、冷卻水塔等設施衝突,將會造成板南線土城站停止營運。
(3)LG11站方案調整時以不減少公園綠地方向努力,由於車站採高架型式,橋下空間將局部綠化並做為民眾活動空間使用;另於環差審查階段,協調相關單位將金城公園、捷運設施及行政園區開發三者間之綠地加以整合及串聯,整體綠地面積較現況增加(422.8㎡)。
(4)為降低對土城國小影響,捷運配合調整軌道線形,增大與學校間距離,並增設隔音牆及浮動式道床,經學校及家長委員會邀請,於110年9月15日向家長會說明路線調整方案及降噪減振措施,會後土城國小亦回函同意捷運路線調整方案;另捷運施工技術規範已要求廠商進場前須先辦理施工前說明會,為減輕噪音及空氣編號陳情人及位置陳情理由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站遭遇相同狀況的風險高。綜合上述,彎道路段與直線路段相較風險較高的原因,並非以「正常行駛」狀態來進行比較,而是以列車故障、失控、災害或意外事故發生時導致的不正常超速或緊急煞車時的狀態來比較,以此為比較的基礎,則在此狀態下彎道路段的風險恐遠高於直線路段的風險。
4.此外,應將居民及環團一再訴求的:完整保留金城公園綠地;軌道應遠離住家及土城國小,以維護居民居住安寧及師生受教環境等納入考量。
污染對土城國小學童影響,要求廠商施工前須與校方協調可進場施工時程。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113年3月19日第7次會議初步建議意見(本次係彙整112年6月1日及113年3月19日會議小組意見)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市政府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及修正計畫書(修正部分請加劃底線)、圖後,提請大會審議。
- 附表1: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本會決議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專案小組意見逕10五號公園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LG11站站體及軌道)主旨:反對萬大線LG11站軌道捨直取彎,彎入金城公園破壞綠地環境,危害鄰近居民安寧及造成建物鄰損
- 附表2:本會109年12月8日第982次會議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專案小組意見逕22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LG11站1.LG11站變更案,軌道彎進金城公園內,預計移植120株、移除4株喬木,破壞金城公園完整性;高架橋外緣距土城國小教室處10.4公尺;距民宅最近處2公分,噪音振動嚴重影響土城國小學童受教權及居民居住安寧,引起居民強烈反對。
2.軌道「截直取彎」提高事故風險,居民曾請教交大土木系單信瑜教授意見:「維持原案,技術上應該沒有太大困難」;「改線後...那個奇怪的形狀…和普悠瑪一樣當列車出狀況時這個站的風險比其他站風險高…」。
維持原案技術既然可行,捷運局不該改成事故風險較高的方案。
3.專案小組就LG11站出入口及轉乘設施設施等捷運設施,由保護區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部分,曾以「考量LG11站捷運橋架空軌道段、墩柱及出入口等涉及金城公園及工程技術等議題,似新北市政府與臺北市政府工程局顏提具體可行方案,併妥善與陳情人協商、說明,獲致具體共識後,再提原專案小組繼續討論」為由,「暫予保留」,而目前居民與開發單位就未便採納,理由:
陳情內容為LG11站站體及軌道,係採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方式,無涉變更內容,有關陳情意見部分,分別說明如下:
1.陳情事項第1點:本計畫針對施工所產生之噪音振動及空氣品質皆已先行考量,並訂定相關防治對策,包含空氣品質、噪音振動減輕之施工管理及施工環境保護對策;而針對施工對於鄰近結構建物的保護,亦將進行相關建物及結構保護措施,除了隨時於施工中監控對建物的影響,可即時因應相關保護對策外,對於相關施工進程及施工內容,亦將事先與鄰近居民溝通。另有關因捷運路線涉及之公園用地,目前部分為停車場、溜冰場及圓形廣場等人為之混凝土設施,施工期間並不會直接破壞生態較豐富之區域,本計畫將於施工完後即進行環境綠美化,在鄰接現有未影響之公園交界處優先考量栽植原生種喬木,以加速完工後鄰近環境的恢復,也提供捷運之交通便利性。
2.陳情事項第2、4點:捷運萬大線路線(高架)因與板南線路線(地下)於金城路路線重疊,且LG11站與板南線土城站交會轉乘,原規劃LG11站採門型架跨越土城併如綜合意見三,其餘照新北市政府研析意通過。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專案小組意見LG11站變更案尚無具體共識,實不應出現在簡報資料內。
4.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第二期路線變更主要計畫案及擬定細部計畫案長達13.3公里,其中LG11站變更案爭議最大,建議開發單位能體察LG11站周邊居民的痛苦,放棄本站設計。
站站體(位於金城路地下)上方,門型架落墩柱基礎因地下空間不足無法落墩;且門型架落墩柱基礎與廣承岩寺既有擋土牆基腳及排水箱涵相衝突,故必須將車站設置於金城公園內才能克服上述問題,故LG11站設置路外之公五用地(金城公園)及停九用地(和平停車場)內。
3.陳情事項第3點:有關LG11站如陳情人所述,於內政部第5次專案小組建議暫予保留,故於內政部都委會第982次會議並未提及LG11站相關內容。
逕23魯先生、金城公園綠地保留自救會、新北市看守土城愛綠協會、普安堂、隻和護樹、江翠我願在樹海遊泳、台灣水資源保護聯盟、臺灣螿野心足生態協會、社1.大家好,我是土城在地60多年的居民魯先生,自從107年聽說新北市政府侯友宜要搞甚麼行政園區及TOD都更案之後,捷運萬大線就說他們在十幾年以前經他們自己的專家設計直走金城路的原始設計不能做了,必須要轉彎進金城公園毀掉金城公園,甚至不惜破壞土城國小,製造噪音才害學童,請問社會大眾,難道以前他們自己捷運的專家設計,且經行政院核定及環保署通過的直線設計通通是假的?那是不是要把以前的專家移送法辦?讓法院來釐清到底是以前的專家在說謊還是現在的專家在說謊?2.我們合理懷疑,新北市政府的目的就是為了要搞行政園區及TOD都更案未便採納,理由:
陳情內容為LG11站站體及軌道,係採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方式,無涉變更內容,有關陳情意見部分,分別說明如下:
1.有關涉及土城行政園區部分,係為新北市政府辦理之「變更土城都市計畫(機關用地、停車場用地、通原用地為行政園區特定專用區、住宅區、商業區)」案、「擬定土城都市計畫(土城段247地號及忠義段16地號等49筆土地)細部計畫暨劃定更新地區及都市更新計畫」案,與本局考量工程技術將車站微調使用部分公園用地兩者無關。
2.有關LG11站設置說明,LG11站綜合規劃階段採直線通過金城路一段,因受限於地下有營運中之板南線土城站結構體及潛盾隧道,採以門型架方式佈設軌併如綜合意見三,其餘照新北市政府研析意通過。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專案小組意見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綠黨北北基黨部LG11站的開發,否則一個好好直走的捷運原始設計為甚麼忽然要捨直取彎破壞公園及國小?3.下面簡單跟大家說一下,新北市政府的開發土城行政園區以及土城捷運TOD都更到底是什麼?說穿了,不過就是把現在的土城區公所、警察局、戶政事務所、衛生所、文藝中心的建築物全部拆除,然後把這些機關擠到金城公園來蓋成一棟行政大樓,再把這些機關的原有土地給建商蓋大樓豪宅,但這些機關原有辦公大樓都還很新,請問侯友宜市長,你就忍心這樣浪費人民的納稅錢,拆掉這些還很新的行政機關,就為了把土地給建商蓋大樓豪宅嗎?行政園區開發有越開發越小的嗎?土城市民及社會大眾,你們能接受嗎?4.請侯友宜市長公布這個行政園區及TOD開發都更案的所有新北市政府相關經費的預估收支明細,新北市政府究竟是賺錢還是賠錢?有沒有損害土城人以及損害社會大眾的公益?請你不要再隱身在捷運區、城鄉局後面了,請你親自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讓社會大眾檢驗吧?相關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