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681-討論事項-第1案:內政部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辦理進度情形報告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681
案件id
MOI通檢用地專2024123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為解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年困擾,內政部推動全國性專案通盤檢討,檢討變更不必要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並透過政府公辦整體開發方式辦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預定辦理372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作業,113年10月底,已發布實施65處,本會審議中287處,直轄市、縣(市)都委會審議中15處,尚未公開展覽者5處(新北市)(詳表1)。
- 二、為加速審議及核定程序,本會採分階段方式辦理,針對「未涉及公辦市地重劃」檢討變更案件,請地方政府先行報核及發布實施等法定程序;另「需評估市地重劃計畫作業」變更案件,納入後續階段辦理。
- 三、執行迄今以6直轄市為例,臺北市政府已完成全市檢討作業,並分階段核定發布實施。桃園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分別完成7成5(22/29)及4成(8/18)「未涉及公辦市地重劃」之都市計畫區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發布實施,其餘「需評估市地重劃計畫作業」變更案件則已完成可行性評估,刻正辦理重劃計畫書作業。另新北市政府及臺南市政府報請本會審議專案通盤檢討案件,經本會專案小組審竣數量,分別近7成(10/16)及3成(8/28),且變更案件皆已提供地政主管機關重劃可行性評估文件。至於臺中市政府除2處「未涉及公辦市地重劃」經核定發布實施之外,其餘自109年底後,「需評估市地重劃計畫作業」案件,經本會專案小組召開會議後,請該府補充提供市地重劃可行性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該府迄今將近4年尚未補充資料到部。
- 四、其他縣(市)政府及機關部分,「未涉及公辦市地重劃」核定發布實施案件情形,苗栗縣及臺東縣各有4處都市計畫區,澎湖縣及宜蘭縣各3處都市計畫區,南投縣、嘉義市、連江縣、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各2處都市計畫區,屏東縣各1處都市計畫區,總計共23處。
- 五、本會業已建立分階段辦理方式,期協助各地方政府加速完成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達成解編目標。
決定:
- 一、洽悉,並由內政部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配合各計畫案之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儘速研提補充資料,以加速審議時效。
- 二、有關民眾鄭○婷君列席說明之陳情意見,與本報告案無直接關聯,主要訴求為新竹市東大路三段556巷10公計畫範疇及道路工程開闢事宜,係屬新竹市政府權責,轉請該府查明依法妥處。
表1:各地方政府機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表(截至113年10月執行情形單位:處)機關預計檢討處數草案研議中草案已辦理公開展覽小計縣市都委會審議中本會審議中發布實施小計專案小組審定合計3725367152882464264新北市3553012616、(8)21(2)註:新北市、臺南市數量,()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納入一般通盤檢討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