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681-討論事項-第9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擴大及擬定原高雄市主要計畫(配合高雄港第四貨櫃中心後線場地擴建工程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681
案件id
MOI高雄配合高2024123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3年7月30日第12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113年9月19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13342365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
(一)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第7點第2項及第3項。
(二)都市計畫法第10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並參考其他縣市政府類似案例,重新編製都市計畫書、圖,尤針對都市計畫格式修正計畫緣起、章節標題、敘明基地與都市計畫變更連結性等內容,並配合修正相關圖說及補充現況照片,以提升計畫書的專業性及準確性。
- 二、有關第六章「淨零轉型因應措施」1節,請移至規劃目標與構想之章節敘明,並於該章節請依下列各點修正防災規劃內容,以資妥適。
(一)請依都市計畫變更後角度敘明防災規劃內容。
(二)統一都市防災的分析標準,包括面積、防災量等。
(三)補充都市防災動線圖,以便更清楚地表達規劃目標及應對措施。
- 三、第七章土地使用規劃應修正標題為「實質計畫」。
- 四、有關第八章實施進度及經費1節,商港法配合更新至最新年度予以修正為第17條,另表8-1實施進度與經費表,請依下列各點修正,以資明確。
(一)「土地使用」欄位,依變更內容港埠用地、園道用地及綠地用地分別呈現。
(二)土地取得方式修正為新增(填海造陸)。
(三)本案填海造路已完成,預定完成期限應予以刪除。
- 五、計畫書圖4-5、圖5-4「台積路」誤植錯字部分,請予以釐清修正為「台機路」。
- 八、報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