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91-審議事項-第五案:台北市政府函為擬變更南港一號公園東側部分機關用地(聯勤集寧廠)為住宅區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3591
案件id
MdyBfj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前經提本會八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五二次會議審決:「准照台北市政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暨該府八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八一府工二字第八一○四一五三三號函所提意見,俟該府就彭柏芳君陳情案協商處理完竣後,再行提會討論。」有案。
- 二、茲准台北市政府本(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八二府工都字第八二○○八單位赴現場會勘,鑑於本計畫地區辦理區段徵收,擬發還地主土地之出入交通問題,需增設道路及調整區段徵收範圍,事關市民權益,本府擬重新研擬變更計畫辦理公開展覽,敬請貸?!n04L&?#G7?p?au新依法定程序辦理。······」到部。
- 三、惟查本部前以六十四年四月十四日台內營字第七九○三七五號函釋規定略以「·····新訂、變更或擴大都市計畫經該管政府依法定程序送請上級政府核定,未發布實施前可否再申請退回另依法辦理,雖現行都市計畫法並無明文規定,但為避免擬定機關任意申請退回,影響計畫之實施,進而妨礙都市健全發展,應以不准退回為當,如地方政府對於已送請核定之都市計畫案仍有意見,可於上級政府都委會審議該計畫案時,予以提出作為審議之參考。·····」有案,故本案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准照台北市政府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八十二府工都字第八二○○八三七一號函提意見及該府列席代表口頭補充說明,退請該府重新研擬,並依法定程序辦理後再行報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