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51-審議事項-第十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都市計畫(東西向快速公路萬里─瑞濱線)案。
會議紀錄id
MOIO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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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四四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一月六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一五三八六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機關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案經簽奉主任委員核可,由張委員家祝、潘委員丁白、陳委員永仁、劉委員玉山、曹委員奮平、董委員美貞、夏委員鑄九組成專案小組,並由張委員家祝為召集人,上開專案小組業於本(八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前往實地勘查,並舉行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獲致具體意見,提請本會八十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第三五九次會議決議:「暫予保留,並俟交通部通盤檢討東西向快速公路交通建設計畫後,再行提會討論。」在案。
- 七、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提供資料,交通部八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交路(八二)字第○二六四二六函台灣省政府交通處暨住宅及都市發展局略以:「有關東西向快速公路建設計畫,本部前據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八十二年四月九日交路○九四○五號函請暫緩辦理在案,今該計畫經本部運輸研究所召集各有關單位,就各路線之計畫內容、建設時程、民眾陳情意見及財務經費需求等完成檢討修正,為避免本計畫執行進度落後甚多,本部同意照該所協調修正之計畫執行,並請按左列事項辦理:
(一)參照本部運輸研所完成之東西向快速公路路線修正計畫、優先順序、排定時程及經費分配等研擬執行計畫報部查核,據以恢復辦理第一優先及第二優先路段,至第三優先路段應予緩辦,視日後之需要再行研議辦理。
(二)請各路線主辦機關於八十一、八十二年度第一期中央特別預算核定經費內,優先辦理第一優先及第二優先路段所需用地之取得及部分工程。
萬里瑞濱線第一優先(八十一至八十六年度)7k+540─18k+760(八堵─瑞濱),第二優先(八十五至八十八年度)0k+000─7k+540(大武崙─八堵)。
決議
- 決議:一、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一)立法院張委員堅華八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偕同劉省議員文雄、基隆市民林為國等七位市民,向本部營建署潘署長陳情為武崙國小以南住宅區變更為快速公路用地,將拆除民房,請作實地勘查後重作規劃及胡耀霓、吳文正、游文樹、林為國、基隆市議會鄭林清良、杜卻、台灣省議會劉文雄等於小組在基隆市政府聽取簡報及現場勘查時逕向本小組陳情乙節,據工程用地單位(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所提建議,如採納住宅區變更快速公路用地縮小路權範圍為二十公尺,可免拆除民房;爰同意准照台灣省政府轉知研提之修正範圍計畫圖修正通過,並請該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施工時多考量民眾要求。
(二)同意台灣省政府列席代表說明快速公路用地高架道路部分,如符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者,得作多目標用。
- 二、本案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綜理如下:
┌──────┬─────────────┬───────────┬────────┬───────┐│陳情人及│陳情或│建議辦法│工程用地│本會決議││建議位置│建議理由││單位意見││├──────┼─────────────┼───────────┼────────┼───────┤│黃永浩│大武崙起點需拆除民房及正在│建議變更路線。│修改起點佈置方式│一、同意工程用│││興建中之新房屋。││,縮小路權範圍。│地單位研析│├──────┼─────────────┼───────────┤│意見。││林為國│起點雖已改從武崙國小起,唯│建議左列變更路線方案:│││││仍有諸多缺失。│一、瑪東─大埔─瑞濱。││二、併決議一。││││二、變更起點佈置方式。│││└──────┴─────────────┴───────────┴────────┴───────┘
- 三、本案專案小組審查完竣後,計有左列二件逕向本部陳情如左:
十公尺,位做好環境工程影響評估不至於傷害居民房屋及居家環境,同決議一─(一)。
(二)黃永浩君陳為渠等興建基地因萬里至瑞濱線快速道路使用範圍而受基隆市政府函令停工,今快速道路路線業經相關單位會勘後初步決定變更路寬為二十公尺,請儘速公告定案,俾早日申請復工乙節,洽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