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51-審議事項-第一案:福建省政府函為個案變更修正金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擴大金城劃字壹號等土地為住宅區、道路,使書圖一致案。
會議紀錄id
MOIO3651
案件id
aT5CN6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金門縣都委會八十二年八月六日會議審決通過,並准福建省政府八十二年八月十九日(82)閩二建字第二二二四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第二十七條及行政院八十二年二月九日台八十二研綜字第七三六號函核定之「福建省政府執行事項暫行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或委託授權縣政府辦理項目表」第七項第三細目規定辦理。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准予通過,惟應依行政院八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台八十一內字第二六二七四號函規定,辦理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完成後,始得申請發照建築;並退請福建省政府轉知金門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