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8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仁義潭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文教區)案覆議案。
會議紀錄id
MOIO3681
案件id
M1Xm5V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前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四九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八十二府建四字第一六五三一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嗣經本會八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三六四次會議審決:「本案擬變更都市計畫範圍畸零不整,且非變更為『私立○○學校用地』,亦未有適當之回饋措施,有欠公允,應予維持原計畫農業區。」有案。
- 七、本覆議案嗣經台灣省都委會八十二年十一月九日第四六三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一七七一九四號函檢附上開會議紀錄,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報請覆議等由到部,將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請台灣省政府就該文教區範圍畸零不整部分土地酌予修正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