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1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含訂正)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供快速公路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3711
案件id
ibBSQl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六八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三年三月三日八三府建四字第一四六七八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准予通過,惟應俟環境影響評估經環保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始得開工興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