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31-審議事項-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3731
案件id
uyAtol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四七、四四八、四五一、四五四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一七七○三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
- 四、檢討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案經簽奉主任委員核可,由蔡委員添璧、曹委員奮平、楊委員重信、夏委員鑄九、潘委員丁白、陳委員永仁組成專案小組,並由蔡委員添璧為召集人,上開專案小組分別於八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八十三年四月一日、八十三年四月十五日舉行三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獲致具體結論,特提會討論。
- 七、案內涉及學校用地變更,亦邀請教育部、台南縣政府派員列席專案小組會議。另永康市公所,仁德鄉公所,謝省議員鈞惠,經濟部工業局,立法院方委員來進、王昆山,統一企業公司、李省議員李明通,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亦主動(派員)參加專案小組會議,併予提會報告。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表所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台灣省政府就再行提會討論各點儘速研提具體意見到部後,再行提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