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31-審議事項-第四案:都市計畫零星工業區就地擴大變更毗鄰土地為工業區使用處理原則案。
會議紀錄id
MOIO3731
案件id
xg7ldg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前經內政部於八十三年二月一日台(八三)內營字第八三七二○七五號函報奉行政院八十三年四月十二日台八十三內字第一二五五一號函核復:「請照本院經建會意見辦理」,有關經建會八十三年四月六日都(八三)字○九七三號函復行政院秘書長意見說明二─(一),確認本案「應屬可行,原則同意」在案。
- 二、為利執行,擬參酌經建會就本案所提建議建立用地監視制度,避免違規使用及增邛以承租方式申請擴廠規範等意見,酌作文字修正,並增列必要之規定後,再行函轉各級地方政府查照辦理,特再提會報告。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照經建會所提意見修正、重行整理文字外,其餘維持原報院草案,並由內政部函轉各級地方政府查照辦理後報院備查。
- 一、處理原則三─(三)末段,增列「但以承租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申請擴廠者,興辦工業人仍應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捐贈百分之三十以上土地作為隔離緩衝綠帶後,方可申請變更毗鄰土地擴廠」規定。
- 二、處理原則五─(三)後段「該管都市計畫擬定機關應於該地區辦理通盤檢討時,確實查明依法檢討變更恢復原計畫之使用分區」乙節,修正為「....內政部同意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七條第四款規定,由該管都市計畫擬定機關迅即辦理通盤檢討,確實查明限於六個月內依法檢討變更恢復為原計畫之使用分區」。
- 十、臨時動議備案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