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41-審議事項-第二案:修訂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情形。
會議紀錄id
MOIO3741
案件id
Ekk9W2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查院頒「維護公共安全方案,營建管理部分」,本部除依執行事項二次修正「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六條之規定,放寬都市計畫商業區檢討標準,提高商業區佔都市發展用地總面積之比例。
並責由本部督促北、高二市及省轄市商業區通盤檢討,限於八十二年底完成。
- 二、本案前經本會組成專案小組於本(五)月六日、十三日、二十日舉行三次審查會議,惟迄未研獲具體結論,嗣經專案小組第三次會議決議,以臨時動議報告案件方式,將歷次專案小組會議決議及委員意見先提大會報告,由大會針對本案爾後之審議方式及發展方向作具體決議,俾利專案小組繼續審查,特提會報告討論決定。
決議
- 決議:本案請儘速再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並整合委員意見,確定本案審查原則,於下(六)月底前併同高雄市、台中市都市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部分,再行提會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