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5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台灣省部分)(部分瓦斯設施用地為液化天然氣開關站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3751
案件id
8oWKST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七二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三年六月八日八十三府建四字第一五三五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暨第二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