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5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商業區、文小用地、文中用地、停車場用地、公兒用地、機關用地、變電所用地、水溝用地、綠地、
會議紀錄id
MOIO3751
案件id
zoKkNA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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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本會第三七一次會議審決:「本案暫予保留,並請台灣省政府轉知高雄縣政府再就左列各點迅予辦理及研提補充資料(並參考「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第十一、十二條規定事項)送部後,再行提會討論。
擬定具體可行之整體開發計畫,重新編製完整計畫書,以利審議。
並於適當地點劃定適當用地,提供上述公共設施使用。
分析,並就對五甲交流道、東西向快速道路─高雄潮洲線之衝擊進行審慎評估。
附註:楊委員重信意見:
1、本案應規定開發期限,並俟環境影響評估(含交通衝擊預測及影響評估)經環保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始得發照建築。
2、本案住宅區應區分為「政府取得」部分及「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部分,前者之容積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四○,後者之容積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一二○。
3、計畫目的應確實說明配合中央及省(市)重大建設之配合計畫之依據及相關政策,並敘明中央主管機關核可資料。
4、本案應確實查明土地所有權人參加區段徵收意願及可行性分析,並納入計畫書附件,俾杜紛爭。」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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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茲准台灣省政府以八十三年六月十四日八三府都二字第四五四○六號函檢附修正資料到部,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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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推請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併案審查(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俟獲致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