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801-審議事項-第四案:高雄市政府為擬定國立高雄大學特定區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3801
案件id
Cwzvub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八十一年四月十四日第一四○次委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八十一年六月二日八十一高市府工都字第一五五二二號函檢附計畫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嗣經於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提報本會第三五三次會議審決退請高雄市政府就計畫範圍、變更都市計畫援引之法令依據、大學用地取得方式、與高雄新市鎮之競合等問題,重行審慎研議後再行報核。
- 三、八十一年十月一日高雄市政府對本會前揭決議研提補充說明意見到部,經於八十一年十月十九日再提報本會第三五五次會議審決:「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並邀請教育部派員會同前往實地勘察,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 四、去(八十二)年一月十八、十九日,本會專案小組赴現地勘察、聽取簡報,嗣於同年二月十一日、四月二十九日二度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並於同年六月十一日提報本會第三六二次會議報告,並經決議:「本案俟教育部委託辦理國立高雄大學預定校址適合性評估完竣後,如確認該部決定於高雄市楠梓區援中港地區設校者,再提本會專案小組繼續審查」。
- 五、查教育部擬籌設國立高雄大學一案,前經該部以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台(八三)高字第○三一八五四號函報院鑒核。
- 六、嗣奉行政院八十三年八月二日台八十三教二九六七六號函核復教育部:「請照夏政務委員漢民審查結論辦理」副本到部。
註:夏政務委員漢民審查結論:
(一)基於區域均衡發展及南北高等教育資源分配之考量,原則同意籌設「國立高雄大學」。
(二)關於設校用地環境影響評估,請教育部儘速依「加強推動環境影響評估後續方案」之規定,送行政院環保署審查。至有關「國立高雄大學特定區計畫」,請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送請內政部審核。
(三)高等教育量的擴充已呈飽和,在五年內不宜再增設國立大學校院,而應致力於質的提升,以提高大學教育水準。
- 七、前揭行政院核示事項,經於本(八十三)年八月三十日提報本會第三七七次會議報告,經決議:「一、洽悉。二、高雄市政府報部核定之國立高雄大學特定區計畫案,由本會原專案小組繼續審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在案。
- 八、本案經本會專案小組於本(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十一月十九日審查獲致結論,特再提會討論決定。
決議
- 決議:一、校地問題:本案擬變更農業區為國立高雄大學所需用地部分(面積約八三公頃),同意通過,並退請高雄市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之規定,修正計畫案名、法令依據及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二、其餘擬變更計畫部分:另案辦理,並退請高雄市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