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821-審議事項-第六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文中、鄰里公園為文大)案。
會議紀錄id
MOIO3821
案件id
mYAK5g
概要說明
- 說明:一、中央警官學校八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八三)校密字第八三○七四號函為因應警察教育之需,該校改制大學乙案,經奉行政院七十九年十一月二日台七十九內字第三一七二三號函核定列入六年國家建設中後續警政建設方案之項目,為配合改制大學暨擴大建校需要,爰依「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檢附計畫書圖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展展覽及說明會:八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至八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分別在桃園縣政府、龜山鄉公所展覽三十天,並於八十四年二月十七日在龜山鄉公所舉辦說明會完竣。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退請工程用地單位(中央警官學校)依照左列各點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目前林口特定區計畫案內之公園用地已不足一三.二五公頃,國中學校用地不足三九.九五公頃;基於上開理由,鄰里公園變更為文大部分,應維持原計畫。
- 二、請就二.七八公頃文中學校用地另覓地設校之因應措施,納入計畫書內,則同意文中變更為文大。並請台灣省政府、桃園縣政府協助中央警官學校研提文中用地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