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91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湖子內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文高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3911
案件id
Z6UMIC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九○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四年八月十六日八四府建四字第一五八七五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修正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為「學校(文高)用地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四十,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二百」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