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91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園道、道路為高速公路用地、部分道路為工業區、部分工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3911
案件id
aRFVka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八八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四年八月七日八四府建四字第一五八二三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