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38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大同區文昌段二小段六O九-一、六三一-一、六三一-二、六三一-三、六五七-八等地號加油站用地為機關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4381
案件id
cg6B0S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第四三二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八十七年三月九日府都二字第八六0九六四九七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如公民或團體對本案所提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係為配合地區環境改造計畫-鄰江社區綜合改善計畫,興建區民活動中心等地區性公共服務設施,爰請規劃設計時,有關退縮建築、法定空地留設、舖面及植栽綠化等事項,應考量基地東南側私有土地併同整體規劃,以資周延。
- 二、請台北市政府補具公民或團體對本案所提意見綜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