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381-審議事項-第四案:變更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4381
案件id
t3S3mf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四二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四月十三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一五一五一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原則同意,惟申請變更之基地範圍過於零碎,對於公館鄉未來之發展有欠允當,建議台灣省政府轉知苗栗縣政府考量擴大變更範圍,取得毗鄰農業區土地延伸至-三十公尺道路,並檢具具體資料報部後,再行提會討論。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