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791-審議事項-第九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仁武都市計畫(部分特種工業區為甲種工業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4791
案件id
xOlKQR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八十八年十一月四日八八府建都字第二○一五二六號函檢附圖說報請審議。
- 四、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點修正為「二、甲種工業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六○﹐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二一○。建築基地於申請建築時﹐應指定建築物前、後院及兩側均需退縮建築(前院深度至少為六公尺﹐後院深度至少為四公尺﹐側院深度至少為四公尺。),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二公尺,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建築基地內之法定空地至少百分之五○需綠化植栽,以為安全隔離及提升景觀品質。」外,其餘准照高雄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