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811-審議事項-第十三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彰化都市計畫(工業區分類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4811
案件id
Yd2Bb2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二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八八彰府工都字第一七七二五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四款。
(二)內政部七十八年二月十日台七八內營字第六八一三二五號函。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分修正為「乙種工業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六○,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二一○。建築基地於申請建築時,應指定建築物前、後院及兩側均須退縮建築(前院深度至少為六公尺,後院深度至少為四公尺,側院深度至少為四公尺),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二公尺,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建築基地內之法定空地至少百分之五○須綠化植栽,以為安全隔離及提升景觀品質。」外,其餘准照彰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