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811-審議事項-第一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南頭份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為道路用地)(供頭份大橋新建工程道路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4811
案件id
m7T4Vw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一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八十八年九月七日八八府建都字第八八○○○七八四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台灣省政府八十八年四月十三日八八府建四字第一五一五一○號函。
- 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將案名修正為「變更竹南頭份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為道路用地)(供頭份大橋新建工程及道路使用)案」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