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831-審議事項-第二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行水區、農業區、墳墓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農業區、墳墓用地為行水區,部分行水區為農業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4831
案件id
HtSa5I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委會八十八年十二月六日第一三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八十九年元月二十四日八九彰府工都字第○一五六○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