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861-審議事項-第十二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份農業區為自來水加壓站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4861
案件id
kKDdyd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八十九年二月十五日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審決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八十九年三月廿八日八九府建都字第五一六七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變更都市計畫機關名稱配合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更正為高雄縣政府外,其餘准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