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861-審議事項-第十一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宜蘭市都市計畫(綠地(綠十五)、停車場(停二)及部分人行步道為公園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4861
案件id
tPs8Jh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八十九年三月十日八九府建都字第0二四三四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