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861-審議事項-第十六案:福建省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晝(部分學校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4861
案件id
tf7WnQ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前經本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七日第四七六次會議審決略以:「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金門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該府依照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有案。
- 二、案准福建省政府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八九)閩二建字第八九○二九六五號函略以:
「二、因福建省政府選舉委員會用地同屬本案變更計畫,為配合中央編列福建省政府選舉委員會新建辦公室預算,本府同意該會併同納入辦理」到部,因涉及原計畫書變更內容及變更理由之變動,為維護計畫合理性與符合實際需要,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