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861-審議事項-第二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保護區、學校、公園、機關、垃圾場、停車場、港埠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4861
案件id
wHNe7p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前經原台灣省政府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因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後配合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爰由本部中部辦公室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七日八八營署中城字第七七B-八八0一四八六號移文單檢附計畫書圖移請核定等由到本部營建署。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 三、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四、變更位置:詳計畫圖。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八十八年六月十日起分別在基隆市政府及中正、信義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訂於八十八年六月十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基隆市政府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八十八年六月十日台灣新生報公告完竣。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如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詳基隆市政府八十九年三月四日(八九)基府工土字第0一七六四0號函)。
決議
- 決議:本案應請基隆市政府會同工程用地單位(交通部基隆港務局)就左列各點詳予研提補充資料後,再行提會討論。
- 一、本案擬闢建之基隆港東岸聯外道路之必要性、經濟效益評估及其與基隆市現有周邊道路之連接方式及疏散鄰近道路之交通量情形。
- 二、擬變更部分公園、學校、垃圾場、停車場、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後剩餘之上開公共設施用地,對原有計畫功能及現況使用之影響為何?有無具體因應改善措施?
- 三、本案道路之開發所實施之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及目前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審查情形,及有無為配合上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審查結論,須增減列本計畫案擬變更內容及相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