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891-審議事項-第九案:高雄縣政府函為「擬定茄萣都市計畫(體育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4891
案件id
Gg9n4W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七年八月十日第四十二次會審議通過,並經高雄縣政府以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八八府建都字第一六四二三號及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八九府建都字第四五六六八號等函檢附計畫書、圖及補充資料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 五、逾公開展覽期限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如附表。
- 六、本案前經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中,惟尚未獲致具體結論,因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後配合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本案重新簽奉核可,由本會翁委員金山(召集人)、李委員威儀、侯委員錦雄、陳委員銀河、徐委員淵靜等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分別於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四月十九日召開兩次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結論,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據高雄縣政府列席人員說明,本案區段徵收可行性評估資料係於土地徵收條例公布施行前之評估結果,未免將來執行發生困難,尚須重新評估,故退請該府重新檢討並交由原專案小組審查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