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951-審議事項-第九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佳里都市計畫(部分「工五」乙種工業區為住宅區及水溝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4951
案件id
5IxGrg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五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縣政府八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八九府城都字第一一六四○○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二)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
- 三、本案係依據前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七年八月十九日第五五九次會議決議辦理(按前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請台南縣政府查明土地所有權人之意願,如願意變更時則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之規定繼續專案辦理,否則未便採納」。)
- 四、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變更案如依法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則於報部核定時,應檢附環保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相關書件。
- 二、本案應由申請人與當地地方政府簽訂協議書,並經法院公證,具結保證依核定之都市計畫書暨所提整體開發計畫限期實施,並納入計畫書規定,以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