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951-審議事項-第二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埔(和睦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公園兼兒童遊樂場、廣場兼停車場及道路用地為學校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4951
案件id
a5Inmr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九年八月四日第一七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八十九年九月五日八九府工都字第一○一六○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參據本會八十九年九月五日第四九三次會議之共通性決議及實際需要於計畫書內增列:「學校用地內建築物應自一號二十公尺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五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三公尺;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並應妥為植栽綠化」之規定。
- 二、逕向本部陳情部分編號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本會決議文小一國小預定地地,應比原校地一公頃來的大,更適合興建國小。
頃校地應變更為公園及住宅用地,如不變更是否在市地重劃開辦後,和睦國小又要拆除,又要建於二公頃的校地呢?請儘速辦理和睦市地重劃,則和睦國小校地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為因應該區人口快速成長,便利兒童就學,請嘉義縣政府儘速辦理市地重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