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951-審議事項-第十五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國中用地、公園用地、農業區、甲種工業區、鐵路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4951
案件id
mGmKli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九年二月十五日第五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八十九年六月十七日八九府建都字第一○○一四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二)高雄縣政府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八八府建都字第一九四三○二號。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將「變更鐵路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修正為「變更鐵路用地為鐵路用地兼供道路用地使用」外,其餘准照高雄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