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951-審議事項-第六案:內政部逕為「變更虎尾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住宅區、工業區、公園用地、學校用地為河川區及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4951
案件id
zIcDW6
概要說明
- 說明:一、經濟部水利處八十九年三月廿四日經(八九)水利政字第A八九五○一○六四七號函為配合行政院核定「全省河海堤及區域排水第三期六年計畫」需要爰依「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並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展覽及公開說明會: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至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八十九年六月十五日假虎尾鎮公所舉辦公開說明會,且刊登於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國時報。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雲林縣政府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八九府工都字第八九一四三○○二○五號函)。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