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11-審議事項-第十一案:台灣省政府辦理「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011
案件id
248eko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原係前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案件,因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業於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調整,遂由本部接續辦理。
- 二、本案經提前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四九五次會審議決議:「將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及嘉義縣、市政府歷次所送資料﹐送請規劃單位加以檢討評估並研提具體方案及重新辦理公開展覽後再議。」
- 三、由於規劃單位所擬之方案變更幅度甚大,故經前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二二及五四九次會議先行研議後重行辦理公開展覽,並經前台灣省建設廳於八十八年三月一日以建四字第六○四八三七號函送再公開展覽後有關資料送請審議。
- 四、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五、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六、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八、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翁委員金山(召集人)、賴委員美蓉、徐委員淵靜、黃前委員武達、侯前委員錦雄等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八十九年四月十九日、五月十二日、七月十二日及十一月七日召開四次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結論,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因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特-五十公尺計畫道路,目前尚由嘉義市政府進行開發方式之意願調查中,故暫予保留,俟有具體結果後,再行提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