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21-審議事項-第四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工業區、農業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綠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021
案件id
VIAYkM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嘉義市都委會八十九年二月廿五日第五十四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嘉義市政府八十九年十二月八日八九府工都字第九一一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未填列。
決議
- 決議:本案開發行為涉及環境、交通衝擊及自願回饋等相關事宜,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奉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審查,並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