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21-審議事項-第三案:內政部逕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變電所用地、綠地、保護區為高速公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5021
案件id
sigKtp
概要說明
- 說明:一、交通部為辦理「中山高速公路楊梅交流道至新竹系統交流道拓寬工程建設計畫」工程用地之需要,經奉行政院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台八十八交字第三五六四五號函核定同意辦理,爰依「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並准該部八十九年九月二十日交高(二)八十九字第四○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至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分別於新竹縣政府、竹東鎮公所及寶山鄉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同年十一月三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整假竹東鎮公所及下午二時整假寶山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星期二)聯合報第二十二版公告完竣。
- 六、案准新竹縣政府八十九年十二月五日八九府工都字第一七六六一三號函略以:「本案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到部,特提會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