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101-審議事項-第七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零工四」書圖不符更正)案」。
會議紀錄id
MOIO5101
案件id
0HlQz1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三月一日第一五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縣政府九十年四月二十三日九○府城都字第五八○二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二)內政部六十八年三月十三日台內營字第九四二號函。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照初審意見通過。
附錄初審意見:一、按民國六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告發布實施之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案,該計畫書第七章土地使用計畫第六節其他土地使用部分,有關零星工業區規定略以:「計畫區內經建設廳核准有案之工廠,其在農業區者不論已否設廠,均予以劃設為零星工業區(依據台灣省政府建設廳六十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建四字第一七四五六八號函及省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二三次會議決議辦理)。...上述零星工業區除計畫圖上標示之位置,供為參考外,其確實之位置、面積、範圍應以該工廠向工業主管機關原申請核准之有關資料為準。」在案。
- 二、查上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位於零星工業區(零工四)於計畫書載明之面積與原台灣省政府建設廳核准工業用地之面積相符,卻無扣除因配合道路系統完整性而劃設之主五號計畫道路範圍,且計畫圖套繪之位置與原經原台灣省政府建設廳核准之地籍位置亦不符合,為保障該公司之合法權益,故擬變更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二○公頃),本案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建議除計畫書第十二頁數據誤繕應予訂正外,其餘准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