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211-審議事項-第九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頭屋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暨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供頭屋鄉外環道路工程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5211
案件id
CN5dxa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四月二十三日第一二六次會及九十年七月二十三日第一二八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以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九十府建都字第○○○○九七○五九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資料報請審議。
- 二、辦理機關:頭屋鄉公所
- 三、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二)苗栗縣政府依內政部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台八八內營字第八八七四二七九號函認定係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 四、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五、變更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