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211-審議事項-第六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田中都市計畫︵「機九」機關用地增列供田中鎮衛生所使用︶覆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211
案件id
MZgBey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係依據彰化縣政府九十年六月二十日九十彰府工都字第一○九三二八號函及九十年八月三十一日九十彰府工都字第一四七八三六號函辦理。
- 二、本案前經本會九十年四月二十四日第五○七次會審議決議:「本案據縣政府列席人員說明,已依機關用地核發建築執照在案,故維持原計畫」,會議紀錄並經內政部於九十年五月二十一日以台九十內中營字第七七B--九○○八七三三號函轉彰化縣政府在卷。嗣經彰化縣政府申覆,認為田中都市計畫「機九」機關用地均屬公有土地,且早已作田中鎮衛生所及鎮公所使用,因衛生所房舍年久老舊亟需改建,並已爭取行政院衛生署全額補助計畫原地改建,惟於申請建築執照時,才發現依現行計畫書「機九」機關用地僅供田中鎮公所使用,為避免年度補助款因無法發包而被迫取消,故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覆議,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參據本會審查案例,增訂退縮建築規定:「建築基地於申請建築時,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五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三公尺、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惟已發照建築者不在此限。」外,其餘准照彰化縣政府覆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