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211-審議事項-第十一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仁德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宗教專用區、社會福利事業專用區、停車場用地及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211
案件id
rfMHR1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八月七日第一五九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南縣政府九十年九月十二日九十府城都字第一二六六六一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二﹚台南縣政府依內政部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台八八內營字第八八七四二七九號函認定係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為節省大會審議時間,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主任委員核可)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