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261-審議事項-第七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永和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消防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261
案件id
Z53ryr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第二九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九十年四月十八日九十北府城規字第一四一九八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提經本會九十年六月五日第五一0次會議審決略以:「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位置與原公開展覽範圍不同,應請縣府補辦公開展覽程序,並將變更後用地名稱修正為『消防用地』,補辦公開展覽期間如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同意變更,否則應再提會討論。
- 二、變更後消防用地之退縮建築規定,應修正為『本建築基地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五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三公尺,退縮建築之空地應植栽綠化,但得計入法定空地。』。
- 三、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若本案於核定發布實施前仍未能確定財源,且台肥公司無容積移轉意願,則予維持原計畫。』乙節,基於為健全公共安全防災體系之需要,應修正為『本案消防用地應請台北縣政府優先籌措財源,並於三年內編列預算取得土地。』,並納入計畫書規定。
- 四、本案擬變更範圍之土地所有權人台灣肥料公司與會口頭陳情請重視該公司既有土地權益乙節,併上開決議文三辦理,並請縣府另案妥予函復該公司說明辦理情形。」
- 七、案經台北縣政府依照本會上開決議補辦公開展覽完竣,並以九十年十二月七日九十北府城規字第四四九三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略以:「本案再公開展覽期間,變更地點之土地所有權人台灣肥料公司提出陳情意見。」,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縣政府九十年十二月七日九十北府城規字第四四九三0號函送依本會第五一0次會決議修正之計畫書圖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應於計畫書之審核摘要表補列補辦公開展覽之辦理情形。
- 二、有關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再陳情意見,併本會第五一0次會議決議文三、四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