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271-審議事項-第十案:台南市政府函為「擬定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一段東側地區)細部計畫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5271
案件id
Xxc20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細部計畫案前經提本會九十年一月九日第五○一次會審議決議略以:「…二、有關專案小組意見三請台南市政府盡量調整補充公園、綠地、體育場所、兒童遊樂場、廣場等五項公共設施用地乙節,准照台南市政府依專案小組意見所繪計畫圖通過,惟其中於建成區範圍內增設公兒用地及調整部分道路系統,因涉及公平合理原則,故請台南市政府重新辦理公開展覽,如公開展覽期間無人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否則再提會審議。」。
- 二、案准台南市政府九十年十二月六日九十南市都計字第八五四○七號函檢送公開展覽期間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等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論。
決議
- 決議:
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併同本會九十年一月九日第五○一次會審議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1.本案除市都委會決議將建成區內部分公兒用地恢復為住宅區部分,考量將來執行之可行性,同意照台南市政府九十年十二月六日九十南市都計字第八五四○七號函所送修正計畫書圖通過外,其餘因非屬本會九十年一月九日第五○一次會審議決議重新公開展覽內容,故維持本會第五○一次會決議。
2.台南市政府列席人員於會中建議增列住宅區之機車停車空間設置規定乙節,同意採納,請該府參據本會審議該市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例擬具條文內容後,備文報部並納入計畫書,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