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281-審議事項-第二十一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第二種風景專用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281
案件id
vs8vvk
概要說明
- 說明:一、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政府推展基層建設並徹底解決無水地區對自來水之需求及紓困偏遠地區供水問題,申請由內政部辦理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准該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九十年八月八日台水十二處總字第○七三二六號函送計畫書圖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九十年九月十七日起至九十年十月十六日止,分別於台北縣政府及五股鄉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九十年十月五日五股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九十年九月十七日至九月十九日經濟日報分類廣告版公告完竣。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台北縣政府九十一年一月七日北府城規字第○九一○○○四七二○號函)。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第三頁九、變更位置建蔽率與綠地乙節,有關面積及空地比之數據誤植部分,應查明修正。
- 二、計畫書第八頁人民陳情意見,應修正為「無」。
- 三、計畫書圖應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