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321-審議事項-第八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三仙台風景特定區計畫(配合環境地質資料庫之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321
案件id
ZbpVSc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十月四日第一0四次及九十年十一月八日第一0五次會議審議,並准台東縣政府九十一年四月二日府觀都字第0九一000三四九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應請台東縣政府依照本會類似案例決議略以:「應依據套繪於都市計畫圖之成果,立即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不受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未滿二年之限制,及在未完成通盤檢討法定程序前,本案套繪於都市計畫圖之成果,應送建築管理單位作為發照建築之重要參考依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