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341-審議事項-第十三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石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十一案覆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341
案件id
UCkfVt
概要說明
- 說明:一、變更石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業經本會九十年八月十四日第五一五次會議審決通過,並經內政部以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台內中營字第○九一○○八三一四七號函核定,惟桃園縣政府對於該通盤檢討案內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十一案本會決議尚有意見,故提經該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十四屆第一次會審議決議維持原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內容,並經桃園縣政府以九十一年五月十日府工都字第○九一○○九五七四一號函檢附覆議理由書、圖等向內政部提出覆議,爰提會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二條。
- 三、覆議理由:詳覆議理由書。
決議
- 決議:本案本會審議時已考量台三乙線道路兩側密集房屋實際發展情形,並兼顧台三線主要幹道行車安全需要而適度保留沿線綠帶,故仍維持本會第五一五次會議決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