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341-審議事項-第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高雄女中西南側、原機七機十一、原左公四、洲仔村、大林蒲等地區)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341
案件id
dLUVNV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十一月十一日第二六六次會議及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第二七一次會議審議完竣,並准高雄市政府九十一年五月六日高市府工都字第二○四六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內應補充敘明各基地使用分區變更前後之容積率調整情形。
- 二、計畫書第六頁變更內容高雄女中西南側地區之住宅區,擬「擬定」為第三種住宅區乙節,因解除整體開發限制後已無另擬細部計畫之必要,配合修正為「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
- 三、計畫書審核摘要表變更都市計畫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乙欄,增列「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