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341-審議事項-第四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341
案件id
o4ufE0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九十一年一月八日第二七○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九十一年四月十一日高市府工都字第一六三六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一、查本案部分變更計畫內容(如農業區變更為停車場用地、公園用地、道路用地)係屬主要計畫之範疇,原則同意變更,並退請高雄市政府重新修正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二、至於細部計畫部分,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總統令公布修正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三條已明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細部計畫,應退請高雄市政府本於職權自行核定。